问题 | 哪些支票可以挂失?如何处理丢失的支票 |
释义 |
一是及时向开户银行挂失停止支付; 二是请相关单位协助防范。注:不要到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社等新闻单位发布声明类无效广告。(1)哪些支票可以挂失? 现行的“银行结算办法”规定:“签发的现金支票遗失的,可以向银行申请挂失,银行在挂失前不接受付款;签发的转账支票遗失的,银行不接受损失,可以请收款人帮助防止。”也就是说,并不是所有的支票丢失后都能上报。只有当现金支票丢失时,银行才能接受报告,但他们只能在付款前匆忙付款。因为支票是开户单位委托开户银行从其存款账户中付款的命令。只要支票在外面填写完整并定期填写,银行将即期付款,不允许扣留支票。而且由于银行只能起到结算中介的作用,不负责垫付资金,因此一旦垫付资金后再挂失,银行将不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如果印章齐全,标准转账支票缺失,可以通知收款人,帮助防止转账支票丢失假冒商品;如果假冒商品已经成为现实,可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争取尽快追回全部或部分资金。对于遗失的空白现金支票和空白转账支票,银行不予受理挂失。(2)为什么不在空头支票丢失后做一个无效声明呢?因为声明不具有法律效力。理由如下: (1)根据民法和经济法的有关规定,“挂失”是一种单方面的民事行为,没有法律意义。根据法律规定,为他人设定义务的单方面法律行为,必须由原法定机关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作出。遗失支票的无效宣告显然缺乏单方面法律行为的条件。而且,失票人的无效支票申报有害幸福,因为公示申报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法律形式转嫁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拒绝履行票据合同义务。因此,民事行为一开始就缺乏法律效力。 (2)根据《民事诉讼法》,遗失的人不能通过申请催缴程序宣告空白支票无效。根据民法规定,公示催告程序的申请人限于票据持有人因盗窃、遗失或者灭失,即持票人,而不是发行人。再者,公开传唤必须有明确的范围和范围。也就是说,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票据的主要内容,如票面金额、出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而遗失空白支票的内容除发票人员外并不清楚。公示催告程序是为丧失票据权利的持票人继续依法行使票据权利而设立的。因此,法院的判决不会妨碍他人的合法权利。如果遗失的空白支票通过这一程序被法院宣告无效,势必对善意取得支票的持票人(如出卖人)和票据的其他关联方(如开户银行)产生不利影响,造成票据关系的混乱,有悖于法律的立足点民法上的公示程序。 (3)按照银行结算方式,如果一张盖有单位印章的空白支票遗失,纯属违规。(4)在实践中,“损失申报”是行不通的。如果错误地要求付款,银行将不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并且损失仍然属于空白支票失败者。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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