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工商局在超市卖假货怎么处罚
释义

1、 根据情节轻重,没收假货,同时处以罚款。对于罚款的缴纳时间,管理部门在发给用户的处罚决定书中会有具体的时间规定,一般要求在15天内缴纳。被处罚人逾期不缴纳罚款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被处罚人(即被处罚人)在被强制缴纳罚款的同时,还应当承担法院的执行费和滞纳金(滞纳金最高为罚款金额的两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保护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对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予以没收,对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包括已销售、未销售的产品,下同)的价值和金额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有下列行为:(一)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二)销售无效或者变质的商品;(三)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其他商品(四)销售伪造或者冒用证明商标和其他质量标志的商品;(五)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六)销售伪造或者冒用知名商品的独特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七)在所售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次充好,以次充好;
    <>(八)销售国家淘汰、停止销售的商品;
    

(九)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的准确性;(十)骗取消费者价款或者费用,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销售者不得销售国家淘汰、停产的产品或者失效、变质的产品。第三十六条销售者销售的产品,其标志应当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第三十七条销售者不得伪造生产能力所在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其他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第三十八条销售者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第三十九条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次充好、以次充好。以上是对“工商局如何处罚超市销售假货”的回答。根据情节轻重,没收假货,同时处以罚款。对于罚款的缴纳时间,工商局发给用户的处罚决定书中会有具体的时间规定,一般要求在15天内缴纳。如果您有其他法律问题,律师协会还提供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5 21:1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