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向人民法院起诉精神损害赔偿可以侵犯哪些人格权 |
释义 |
1、 起诉人民法院赔偿精神损害,可以侵犯哪些人格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认定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二是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是尊严权和人身自由权。 侵犯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犯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个人利益的,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认定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对侵权人造成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其承担停止侵权、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也可以根据受害人的请求,责令侵权人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第二,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如何确定,精神抚慰原则精神损害赔偿不仅是补偿,而且是抚慰,甚至比补偿更抚慰。具体来说,这一原则包括两点:(1)通过物质制裁,医疗机构也应公平公正地对待被害人及其亲属,以抚慰其受伤的身心。精神损害赔偿是对因人身侵权而造成的精神损害的民事救济,它使受害人的精神痛苦得到应有的赔偿。这种赔偿的功能是安慰受害人及其亲属,以弥补损害所造成的精神痛苦。法官自由裁量权原则是指法律赋予法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灵活确定具体赔偿数额的权利。这一原则将精神损害赔偿侵权责任法的基本功能界定为抚慰被害人的精神痛苦,这种精神痛苦可以客观地描述,但不能用数学来评价。有限赔偿原则通常要求明确精神损害赔偿的最高数额,法官可以决定低于最高数额的具体数额。也就是说,精神损害可以要求金钱赔偿,但赔偿数额应当有限。在实践中,这种赔偿原则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对单个项目的精神损害赔偿设定最高限额,另一种是对所有精神损害赔偿设定最高限额,包括身心创伤、精神痛苦、,情感上的痛苦和失去伴侣的权利。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侵犯公民生命、健康、身体权利,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或者近亲属可以向法院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如果你需要法律帮助,你可以去法律咨询网咨询。法律咨询网有一位专业律师为你解答。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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