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官司要付多少钱 |
释义 |
导语:在中国人的观念里,他们总是保守着上法庭的秘密。然而,随着现代社会的日益多元化,难免会遇到一些纠纷,法律是解决纠纷、维护权益的最佳武器。我们应该为诉讼支付什么费用? 1。法院的案件受理费: 根据《诉讼费用支付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案件受理费按照下列标准支付: (一)根据诉讼请求的数额或者价格,财产案件按下列比例分段支付: 1每件50元; 2。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按2.5%支付; 2亿元的,预付一审案件受理费300元。当事人一方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当预交受理费。离婚案件,每人交10-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支付部分的1%。2侵犯姓名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名誉权的,每起赔偿50元以上100元以下。三。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起支付50-100元;争议金额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支付。4劳动争议案件,每起支付30元至50元。5其他非财产性案件,每件10至50元。二是律师代理费。 原告聘请诉讼代理人出庭的,律师异地代理民商事案件的收费标准不同,但最低收费不低于1000元。律师案件代理费又分为一审代理、二审代理和执行代理。三是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将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收取保全费等相关申请事项的费用。第四,胜诉后,如果被告及时履行判决,则无需申请执行程序。它可以提前节省执行费。如果被告人不能履行判决确定的内容,则涉及执行问题。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时,还应当按照《诉讼费用支付办法》支付有关费用。如果你赢了官司,你可以尽快在法庭上拿到钱。否则,很难预测。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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