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人群可以原则上不履行赡养义务 |
释义 | 一、哪些人群可以原则上不履行赡养义务 可以原则上不履行赡养义务的主体如下: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赡养费纠纷起诉状应包括哪些内容 赡养费纠纷起诉状应包括如下内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能够提供被告身份证复印件的,应当提供。 2.案由:赡养费纠纷、或变更赡养关系纠纷。 3.诉讼请求:请求法院判决被告给付赡养费、变更赡养费数额变更赡养关系纠纷及其他。 4.事实和理由:写明原告与被告双方之间存在赡养关系的事实经过;双方争议的焦点,同时写明所依据的有关法律规定。 5.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6.写明起诉状致送的人民法院名称,原告在具状人处签名,并注明起诉时间。 ![]() 三、赡养义务可以转让吗 赡养义务属于人身性的专属义务,是不可转让的。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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