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纠纷是行政诉讼吗 |
释义 |
1、 拆迁纠纷是否属于行政诉讼? 房屋拆迁补偿发生纠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此拆迁纠纷属于行政诉讼的范围。第二,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缓执行、撤销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行政强制执行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3) 拒不申请行政许可,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其他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确认土地等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和补偿决定不服的;(六)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对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的法律义务的申请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九)认为行政机关非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非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十)认为行政机关未依法支付养老金、最低生活保障金或者社会保险金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不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撤销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的。;(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人身、财产等其他合法权益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起诉的其他行政案件。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房屋拆迁补偿发生纠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属于行政诉讼范围。如果你需要法律帮助,你可以去法律咨询网咨询。法律咨询网有一位专业律师为你解答。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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