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作出行政诉讼维持判决的同时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
释义 |
法律咨询:在行政诉讼中作出判决必须同时满足的三个条件是什么?律师回答: (1)证据确凿; (2)适用法律法规正确; (3)符合法定程序。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七条对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内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庭。法律、法规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行政机关不服复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三十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可以在障碍消除后10日内申请延长期限,由人民法院裁定。第四十一条诉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被告明确; (3)有具体的主张和事实依据; (4)属于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和管辖范围。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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