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格式的强制性规定 |
释义 |
合同形式的强制性规制是人类不懈的追求。自由不仅意味着对人格的尊重,而且充分利用社会中分离出来的知识。契约自由是自由的必然结果,契约形式自由是契约自由的表现形式之一。因此,应坚持合同形式自由原则。本文对“强迫”的定义是指“一个人的环境或处境被他人控制,为了避免所谓的更大的伤害,他被迫不按自己一贯的计划行事,而只是为了达到强迫的目的”。强制,本质上是对自由的限制。本文中的强制性规范都是指法律规范。强制性规范是限制私人主体行为的规范,违反强制性规范会导致法律上的不良后果。强制性规范实际上是法律形式的强制性规范。在表达方面,强制性规范往往使用“必须”(“应当”)和“禁止”(“不应”)等用语。根据违反强制性规范的法律后果的不同,可以分为有效性强制性规范和被禁止性强制性规范,以及兼具有效性和被禁止性的强制性规范。违反强制性规范的法律后果不同,说明立法者对规范内容的强制程度不同,有的只是不同意人们的不同做法,有的则坚决禁止。因此,在立法者秩序的建构中,强制性规范的效力与禁止强制性规范的效力是有区别的。前者是负构式,后者是正构式。至于组合的类型,也可以根据前两类来评价其性质,所以下面只对前两类进行说明。这种规范限制了行为主体,体现了法律对私人行为的评价。规范所限制的是人们的“权威”,即他们是否能做到这一点。违反这种规范,即违反行为的法律价值,就会导致行为效力的缺陷。但是,这种规范不是强制性的,也就是说,私人主体不需要按照规范行事,但如果不遵守规范,法院就不会承认其行为的有效性(即,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的法律效力)在发生纠纷时依法向法院提起上诉。当人们不遵守,如果没有争议,或者如果有争议,但他们不诉诸判决,法律不干预,并要求人们纠正他们的行为。因此,强制性规范的效力也可以称为消极强制性规范。如法律规定“房地产赠与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否则无效”,这是对合同形式效力的强制性规范。例如:《民法典》第1143条[遗嘱的实质要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达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欺诈或胁迫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其内容无效。这种规范制约着行为本身或行为手段。其目的是使私人主体依法行事。如果不遵守,就会违背行为的事实价值,导致法律制裁(行政制裁,甚至刑事制裁),也就是说,这样的规范是强制性的。但是,纯粹的禁止性强制性规范并不指向法律行为的效力,即违反这种规范并不影响法律行为的效力。如果违反了取缔强制规范,即使当事人没有争议或对判决没有上诉,该规范仍将得到执行。因此,对强制性规范的取缔也可以称为积极的强制性规范。比如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应当与投保人签订书面保险合同,否则主管部门将给予警告”,这是对合同形式的强制性规定。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当事人以何种形式签订合同是自由的,但应当遵守法律的规定。法律有规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以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利益。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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