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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是公共产房?公共产房能否继承
释义

1、 什么是公屋?
    

所谓公房是相对于私人住房而言的,其主要特征是公房的产权人是政府或单位,或行政或公共部门。就本市而言,直管公共不动产的范围包括财政投资建设的房屋、直管公共不动产拆迁返还的房屋、物业管理单位移交给房管部门的房屋,并以其他方式将房屋移交给房管部门。公屋的资产管理部门是房屋委员会,它的实际使用者叫承租人。
    

在法律范围内,公共住房使用者有权占有、使用、部分收益和有限处置公共住房。根据产权人的不同,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直接主管公房,是指由国家接管并由国家出租、购买、新建、扩建的住房。大部分房屋由**房地产管理部门直接管理出租和维修,少部分房屋免租给单位。第二种是自我管理。指全民所有的住房和集体所有制单位,俗称企业财产。第三类公共住房是行政事业单位以产权人身份分配或租赁给职工的住房。一般来说,前两种可以在股票市场上交易。在北京交易时,一般需要取得上市许可证。从法律角度讲,继承的前提是继承人有生前留下的合法财产,但财产的所有人不是个人,所以公产房不存在继承问题。但在现实生活中,公房的实际使用人即承租人并不享有公房的物权,只享有租赁权。由此,私人住房的财产继承问题演变为谁能成为新的承租人的问题。承租人死亡后,谁能成为新的承租人?根据本市有关规定,承租人死亡或者户口迁出本市时,配偶、父母、子女可以申请转移,但申请转移的人只有一人符合转移条件。申请过户的人有两人以上的,双方或者当事人必须达成协议,方可办理过户手续。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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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3 10:3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