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会否查阅刑事案件的证据? 刑事案件证据不由记者查阅,刑事案件档案材料只由记者、检察机关和律师查阅。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其他辩护人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第四十一名辩护人认为,在侦查起诉中,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无罪的证据,应当提交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收集。 以上知识是小编对“记者会否查阅刑事案件证据”问题的回答。刑事案件证据不由记者查阅,刑事案件档案材料只由记者、检察机关和律师查阅。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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