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您是否需要在报案前办理备案手续 |
释义 |
1、 工伤申报前是否需要办理备案手续? 1。职工发生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同时书面报告保险分中心工伤保险分中心。用人单位在紧急情况下未及时办理书面记录的,应当先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保险分中心工伤保险科,并在5日内向保险分中心工伤保险科填写两份《工伤记录表》。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施工企业应先向保险分中心登记部门申报《农民工在建工程备案确认表》,分中心登记部门审核录入用人单位和农民工保险信息,向分中心工伤部门申报工伤事故记录表。特别提示:1。填写《工伤事故记录表》时,应当说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经过、受伤部位和程度、现场证明人和医疗救治情况。经单位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报分中心工伤保险处。员工上下班途中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还应当说明受伤员工上下班的时间、路线、单位、家庭住址、是否向交管部门报告; 3工伤保险费的,应当说明需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向保险分中心登记部门书面备妥保险,下月缴费时缴纳上月工伤保险费; 4。工伤认定有哪些程序? 2。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区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鉴定。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将需要补正的材料全部告知申请人。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对工伤事故进行调查核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证书的,不再进行调查核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通知用人单位,员工或其直系亲属应当自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并抄送本机关。第三,工伤认定有哪些特点?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根据法律授权,对职工发生的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是否视为工伤给予行政确认的行为。 (1)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2)属于行政确认行为。认定结果有四种:工伤、非工伤、视为工伤、不视为工伤; (3)申请行政行为。”“不申请,不鉴定”是工伤鉴定程序的特点; (4)单位、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工伤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不服的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复议结论出来后,可以申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属于前置程序。 以上知识是小编对“工伤申报前是否需要办理备案手续”问题的回答。工伤申报前是否需要办理备案手续不存在。建议受伤工人或用人单位向劳动部门咨询。如果您需要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欢迎您到法律咨询网寻求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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