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给工伤鉴定打分 |
释义 |
什么?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与确认、护理级别鉴定、伤残辅助设备配置鉴定等,工伤鉴定的具体分类是什么?工伤认定的每一级是什么?详见本文简介: [一级] 器官丧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得到补偿,有特殊的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 <1)极度严重智力低下; 2)严重面部畸形伴表B2中的一种继发残疾; 3)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确; 4)四肢肌肉力量3级或三肢瘫痪肌力2级; 5)严重运动障碍(非肢体瘫痪); 6)全身严重瘢痕形成,脊柱和四肢主要关节功能部分丧失;以及; 7)肘关节以上功能丧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8)两者高位丧失下肢一上肢; 9)双下肢一上肢瘢痕畸形,功能丧失; [Ⅱ级] 严重器官缺损或畸形,严重功能损害或并发症,特殊医疗依赖,或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 1)重度精神发育迟滞; 2)精神病症状导致自理能力不足; 3)一只眼光感,另一只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 4)双侧上颌骨完全缺损; 5)双侧下颌骨完全缺损; 6)单侧上颌骨和对侧下颌骨完全缺损伴面部软组织缺损>30cm2; 7)休息时呼吸困难或仅有轻微活动; 8)三肢肌力麻痹3级或截瘫、偏瘫2级; 9)双侧前臂功能丧失或完全丧失手功能; [Ⅲ级] 严重器官缺损或畸形,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特殊医疗依赖,或无法照顾部分生命。 1)精神病症状为危险或冲动行为; 2)面部严重畸形; 3)一只眼有或无光感,另一只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 4)双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 5)一只眼矫正视力摘除或眼眶内容物凿除,另一只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1或视野≤24%(半径≤15%); 6)同侧上颌骨完整缺损; 7)单侧上颌骨完全缺损伴面部软组织缺损>30cm2; 8)单侧下颌骨完全缺损伴面部软组织缺损>30cm [4级] 有严重器官缺损或畸形、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特殊医疗依赖者自我照顾。 1)中度智力低下; 2)由于精神病症状而缺乏社交技能; 3)重度癫痫; 4)中度面部畸形,身体疤痕面积>70%; 5)一只眼有或无光感,另一只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32%(或半径≤20°); 6)一只眼矫正视力<;0.05,另一只眼矫正视力≤0??1、 7)双眼矫正视力<;1或视野≤32%(或半径≤20%); 8)双耳听力损失≥91dbhl; [5级] 大部分器官缺损或明显畸形,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一般医疗依赖和自理。 1)完全性运动失语; 2)完全性失用症、失写症、阅读障碍、失认症等; 3)脑脊液瘘,无法修复; 4)轻度面部畸形; 5)一只眼有或无光感,另一只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40%(或半径≤25°); 6)一只眼矫正视力<;0.05,另一只眼矫正视力<;0.2; 7)一只眼矫正视力<;0.05,另一只眼矫正视力<;1,另一只眼矫正视力等于0.1; 8)双眼视野≤40%(或半径≤25°); 9)单侧眼球摘除术; [6级] 大部分器官缺损或明显畸形,中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一般医疗依赖,自理。 1)轻度智力低下; 2)影响职业劳动能力的精神病性症状; 3)中度癫痫; 4)不完全性失语; 5)单侧完全性面神经麻痹; 6)面部严重异物色素沉着或脱色; 7)面部皮肤移植或全身性瘫痪疤痕面积达60%-69%; 8)撕脱伤后头皮和眉毛完全缺损; 9)甲状腺功能中度损害; [7级] 大部分器官缺损或畸形,伴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一般医疗依赖和自我照顾。 1)不完全性失用症、失写症、阅读障碍和失认症; 2)第三对和第四对大脑神经麻痹; 3)双侧不完全性面瘫; 4)电烧骨切除术>3cm2硬脑膜植皮术; 5)颈颏粘连,影响颈部运动; 6)全身瘢痕面积50%-59%; 7)一只眼有无光感,另一只眼矫正视力≥0.8; 8)一只眼矫正视力≤0.05,另一只眼矫正视力≥0.6; 9)一只眼矫正视力≤0.1,另一只眼矫正视力≤0.1其他眼≥0.4; 10)双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64%(或半径≤40°); [8级] 部分器官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医疗依赖和自理能力的患者。 1)边缘智能; 2)精神病性症状的人格改变; 3)-骨暴露; 4)面部烧伤广泛植皮后; 5)鼻子或脸颊上大于等于8cm2或大于3大于1cm2的增生性瘢痕; 6)一个或多个皮肤明显缺损或外翻双眼皮; 7)疤痕总面积40%-49%; 8)一只眼矫正视力≤0.2,另一只眼矫正视力≥0.5; 9)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4; 10)双眼视野≤80%(或半径≤50°); [9级] 部分器官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和自理能力的患者。 1)轻度癫痫; 2)-骨缺损≥25cm2,无功能障碍; 3)肺叶切除术后无功能障碍; 4)第五神经眼支和第六神经麻痹; 5)发际瘢痕性脱发或其他部位脱发,需戴假发; 6)鼻、颊部明显畸形或>3cm2增生性瘢痕; 7)颈部瘢痕畸形;鼻再造术后、睑外翻、唇外翻术后、植皮术后、鼻再造术后、植皮术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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