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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应对商标抢注
释义

1、 如何办理商标抢注,具体处理办法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自商标初审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第十六条、本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或者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准予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予以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的在先权利,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已经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2。被强制注册的商标被批准注册时,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认定被强制注册的商标无效。《商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注册商标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的规定,或者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布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第四十五条注册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期限的限制。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和实践,恶意抢先注册可分为以下几类:
    

(1)恶意抢先注册他人商标(《商标法》第十三条)。
    

2。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抢注委托人或者代理人商标的行为(《商标法》第十五条)。三。抢先注册他人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
    

4。以不正当手段注册他人商标的其他行为(《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申请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的在先权利。事实上,禁止将他人具有商业价值的商号、设计、作品、姓氏、肖像等抢注为商标。(三)以垄断公共资源为目的的抢注这种抢注属于公共资源的商标作为商标的基本特征。商标注册后,妨碍他人合法使用,造成市场秩序混乱,或者容易使有关公众混淆商品的产地或者特性。例如:
    

1。在“旅游服务”项目中申请景区名称注册。
    

2。申请注册具有商品特征的原产地名称。
    

3。申请将无显著特征的商标注册为商标。《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没有显著特征的,不予注册;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具有不良影响的,不予注册,禁止使用。
    

以上是《商标法》编辑对“遇到抢先注册时该怎么办”的回答律师网. 我们可以了解商标优先注册的具体处理方法。我希望它能帮助你。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其他法律知识,我们还提供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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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5 23:2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