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商标权转让是否纳税
释义

1、 商标权的转让是否征税
    

商标权的转让是否征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的规定,下列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缴费报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意外所得。第二,商标权转让应注意哪些问题?商标权是有期限的。因此,在签订商标权转让合同和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之前,首先要审查合同标的物是否还在有效期内,有效期有多长,是否办理了注册手续。这是为了防止一些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个体合伙企业等将不再受法律保护的商标,即没有商标专用权的商标转让给他人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从而欺骗对方。

2。商标权的转让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和程序进行,不得自行转让。三。商标所有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必须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应当自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将许可合同副本报送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查。许可人应当报商标局备案,并由商标局予以公告。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药品、烟草制品等商品的注册商标,受让人应当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受让人使用的药品注册商标,附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转让卷烟、雪茄烟、包装烟丝的注册商标,应当附国家烟草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准生产证明;转让卷烟、雪茄烟、包装烟丝的注册商标其他需要由其他国家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应当附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证书。许可合同副本报送当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查时,持证人应当提交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国家烟草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准生产证明,或者有关部门出具的其他批准文件。未提供上述批准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商标局仍拒绝提供上述批准文件的,视为被许可人主体不合格,商标权许可合同无效。签订商标权转让使用许可合同,应当审查对方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即是否是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合伙企业,根据母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双方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根据许可合同主体的对等原则,能否成为商标权转让和使用许可合同。对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对方不得与其签订商标权转让使用许可合同;已办妥签约手续的,该合同无效或视为完全不成立的合同。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商标权的转让是要纳税的,商标权的转让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法律中也有相关规定。我希望你能理解。如果你有任何问题,可以咨询有关律师。你知道吗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6 0: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