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有何区别
释义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出让有何区别?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定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家在一定期限内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的行为。在中国,土地所有权分为国有和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首次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者集体在一定时期内有偿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的经济行为。通常是指城市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一是保护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的占有权、收益权和处分权。二是限制和规范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与让与的区别:(一)不同的主体:国有土地的所有人,即国家,由法律授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施>出让主体: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根据物权理论,其他物权的转让成立;其他物权的转让成立。(3) 转让条件和程序不同。

转让条件不受限制,签订转让合同、支付转让费用即可取得证书;转让条件有限制,经申请、审批或办理转让手续、登记后,方可进行转让登记交税。(4) 交易市场不同:一级市场,即国家垄断为国有土地所有人;转让:二级市场,即符合法定条件的自由转让。上述内容是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出让有何区别”问题的回答。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帮助,欢迎使用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6 15:1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