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可以通过哪些途径来实现 |
释义 | 其一为行政方式,夫妻签订离婚协议,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 其二为诉讼方式,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或达不成协议的,应该到法院,通过起诉的方式来办理。 一、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 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处理等协议事项。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对符合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怎么办理异地离婚: 对于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不予受理的离婚申请,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判决离婚。对于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可以受理的离婚,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但两种方式只能选择其一。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一般是到立案大厅,由立案大厅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给予立案。如果你们双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则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则,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诉讼。提出离婚诉讼申请时,须提供以下证件: A、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书(一式三份) B、户口本 C、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官证、军队文职干部证等) D、结婚证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你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男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调解的结果有3种: A.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你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B.经调解后,他同意你的离婚请求的,并且对子女及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则由你撤回起诉,由双方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进行登记离婚。 C.经调解后,你仍坚持要求离婚而他不同意的,或双方同意但对子女及财产问题的处理存有争议的。则由法院进行审理判决。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法院以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其中,《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了准予离婚的以下例示性的法定理由: A.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B、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C.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D.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2年的 E.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另须注意的是,如果他是现役军人,他如果不同意离婚,那么你不能提起离婚诉讼。 该怎么办理异地离婚?希望小编整理的这些方面的内容能够帮到您,欢迎大家浏览,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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