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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2002-2014年司法考试经济法历年真题解析——单项选择题
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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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
    27.红心地板公司在某市电视台投放广告,称"红心牌原装进口实木地板为你分忧",并称"强化木地板甲醛高、不耐用"。此后,本地市场上的强化木地板销量锐减。经查明,该公司生产的实木地板是用进口木材在国内加工而成。关于该广告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属于正当竞争行为
    B.仅属于诋毁商誉行为
    C.仅属于虚假宣传行为
    D.既属于诋毁商誉行为,又属于虚假宣传行为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红心地板公司发布对比性广告,损害了竞争对手的商品信誉,属于诋毁商誉行为。该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红心地板公司的产品并非原装进口实木地板而宣称原装进口,属于虚假宣传行为。
    28.某商业银行通过同业拆借获得一笔资金。关于该拆入资金的用途,下列哪一选项是违法的?()
    A.弥补票据结算的不足
    B.弥补联行汇差头寸的不足
    C.发放有担保的短期固定资产贷款
    D.解决临时性周转资金的需要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商业银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同业拆借,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禁止利用拆入资金发放固定资产贷款或者用于投资。拆出资金限于交足存款准备金、留足备付金和归还中国人民银行到期贷款之后的闲置资金。拆入资金用于弥补票据结算、联行汇差头寸的不足和解决临时性周转资金的需要。据此可知,不允许利用拆入资金发放固定资产贷款。
    29.某企业流动资金匮乏,一直拖欠缴纳税款。为恢复生产,该企业将办公楼抵押给某银行获得贷款。此后,该企业因排污超标被环保部门罚款。现银行、税务部门和环保部门均要求拍卖该办公楼以偿还欠款。关于拍卖办公楼所得价款的清偿顺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银行贷款优先于税款
    B.税款优先于银行贷款
    C.罚款优先于税款
    D.三种欠款同等受偿,拍卖所得不足时按比例清偿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税务机关应当对纳税人欠缴税款的情况定期予以公告。据此可知,税款优先于无担保债权和罚款受偿,但与有担保债权对比,看时间。本题中,该企业拖欠的税款是在办公楼抵押给银行之前,因此,税款优先于银行贷款获得清偿。
    30.某房地产公司开发一幢大楼,实际占用土地的面积超出其依法获得的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实际建筑面积也超出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面积。关于对该公司的处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只能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非法占用土地予以处罚
    B.只能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违章建筑予以处罚
    C.根据一事不再罚原则,由当地政府确定其中一种予以处罚
    D.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分别予以处罚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B错误,选项D正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据此可知,"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实际占用土地的面积超出其依法获得的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属于《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占用土地"的情形,由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实际建筑面积也超出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面积"属于《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选项C错误。《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本题中,该房地产公司实际占用面积超过依法获得的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实际建筑面积超出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面积,这是两个违法行为,不适用"一事不再罚"原则。
    31.某省A市和B市分别位于同一河流的上下游。A市欲建农药厂。在环境影响评价书报批时,B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为该厂对本市影响很大,对该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提出异议。在此情况下,该环境影响评价书应当由下列哪一部门审批?()
    A.省政府发改委
    B.省人大常委会
    C.省农药生产行政监管部门
    D.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下列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核设施、绝密工程等特殊性质的建设项目;(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三)由国务院审批的或者由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建设项目可能造成跨行政区域的不良环境影响,有关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有争议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共同的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据此可知,该省的建设项目可能造成跨行政区域的不良环境影响,且A、B两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药厂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存在争议,因此,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需要由A、B两市的共同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即由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013年)
    某品牌白酒市场份额较大且知名度较高,因销量急剧下滑,生产商召集经销商开会,令其不得低于限价进行销售,对违反者将扣除保证金、减少销售配额直至取消销售资格。关于该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A.维护品牌形象的正当行为
    B.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C.价格同盟行为
    D.纵向垄断协议行为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垄断协议。《反垄断法》第14条规定,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三)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生产商对经销商限定对第三人的最低价格属于纵向垄断协议。
    红星超市发现其经营的“荷叶牌”速冻水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拟采取的下列哪一措施是错误的?()
    A.立即停止经营该品牌水饺
    B.通知该品牌水饺生产商和消费者
    C.召回已销售的该品牌水饺
    D.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食品召回制度。《食品安全法》第53条第1、2款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食品生产者认为应当召回的,应当立即召回。本题红星超市是食品经营者,不是生产者,所以其无须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
    根据现行银行贷款制度,关于商业银行贷款,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商业银行与借款人订立贷款合同,可采取口头、书面或其他形式
    B.借款合同到期未偿还,经展期后到期仍未偿还的贷款,为呆账贷款
    C.政府部门强令商业银行向市政建设项目发放贷款的,商业银行有权拒绝
    D.商业银行对关系人提出的贷款申请,无论是信用贷款还是担保贷款,均应予拒绝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商业银行贷款制度。
    选项A错误。《商业银行法》第37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合同应当约定贷款种类、借款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和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选项B错误。《贷款通则》第34条第3款规定,呆帐贷款,系指按财政部有关规定列为呆帐的贷款。逾期贷款,系指借款合同约定到期(含展期后到期)未归还的贷款(不含呆滞贷款和呆帐贷款),该选项应该是逾期贷款,而不是呆账贷款。
    选项C正确。《商业银行法》第41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商业银行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强令要求其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选项D错误。《商业银行法》第40条第1款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商业银行对关系人不能发放信用贷款,但可以发放不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条件的担保贷款。
    某建设项目在市中心依法使用临时用地,并修建了临时建筑物,超过批准期限后仍未拆除。对此,下列哪一机关有权责令限期拆除?()
    A.市环保行政主管部门
    B.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C.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D.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城乡规划法》第66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某央企位于某省的一家工厂,因严重污染环境,被责令限期治理。该厂逾期仍未完成治理任务,被责令停业。关于对该厂污染治理的行政处理的权限,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由所在市环保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省政府责令停业
    B.由省政府责令限期治理,国务院责令停业
    C.由省政府责令限期治理,省政府责令停业并报国务院批准
    D.由国家环保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国务院责令停业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限期治理制度。《环境保护法》第29条第2款规定,中央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市、县或者市、县以下人民政府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市、县人民政府决定。被限期治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如期完成治理任务。该法第39条第2款规定,责令停业、关闭,由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人民政府决定;责令中央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停业、关闭,须报国务院批准。
    (2012年)
    某县“大队长酒楼”自创品牌后声名渐隆,妇孺皆知。同县的“牛记酒楼”经暗访发现,“大队长酒楼”经营特色是,服务员统一着上世纪60年代服装,播放该年代歌曲,店堂装修、菜名等也具有时代印记。“牛记酒楼”遂改名为“老社长酒楼”,服装、歌曲、装修、菜名等一应照搬。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牛记酒楼”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一种行为?()()
    A.正当的竞争行为
    B.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C.混淆行为
    D.虚假宣传行为
    【答案】C
    【考点】本题考核反不正当竞争行为。
    【解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据此可知,“老社长酒楼”的“服装、歌曲、装修、菜名等”一应照搬“”的行为构成应仍定为混淆行为,属于采用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竞争。
    赵某从某商场购买了某厂生产的高压锅,烹饪时邻居钱某到其厨房聊天,高压锅爆炸致2人受伤。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钱某不得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请求赔偿
    B.如高压锅被认定为缺陷产品,赵某可向该厂也可向该商场请求赔偿
    C.如高压锅未被认定为缺陷产品则该厂不承担赔偿责任
    D.如该商场证明目前科技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存在则不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D
    【考点】本题考核侵权责任的承担。
    【解析】
    选项A说法正确错误。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侵权责任,应当按照《侵权责任法》和《产品质量法》要求经营者承担责任。
    选项B、C说法正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亦做同样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选项D说法错误。《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据此可知,这里应为“投入流通时”而非“损害发生时”。
    29.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信用危机依法进行处置。关于处置规则,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该信用危机必须已经发生
    B.该信用危机必须达到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程度
    C.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依法对该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接管
    D.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也可以促成其机构重组
    【答案】A
    【考点】本题考核商业银行的接管。
    【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依法对该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接管或者促成机构重组,接管和机构重组依照有关法律和国务院的规定执行。据此可知,这里只要求“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而非“必须已发生”。
    30.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关于税务登记,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税务登记,领取税务登记证件
    B.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在银行开立账户,应出具税务登记证件,其账号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
    C.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不需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可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D.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答案】C
    【考点】本题考核税务登记。
    【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核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选项B说法正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和其他存款帐户,并将其全部帐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选项C说法错误。《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之前,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选项D说法正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一百八十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31.某河流拟建的水电站涉及水土保持,并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下列哪一选项是合法的?()()
    A.建设单位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专项评价
    B.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还须有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
    C.由于该河流的流域开发利用规划已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水电站属于该规划所包含的具体建设项目,可不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D.建设单位可委托负责审批部门下属的环境技术研究所为水电站的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
    【答案】B
    【考点】本题考核环境影响评价。
    【解析】选项A错误。《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统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二)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三)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选项B正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涉及水土保持的建设项目,还必须有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
    选项C错误。《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八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当避免与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相重复。作为一项整体建设项目的规划,按照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不进行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已经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所包含的具体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建设单位可以简化。
    选项D错误。《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不得与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审批部门存在任何利益关系。
    (2011年)
    27.下列哪一选项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均明文禁止的行为?()(2011年卷一单选第27题)
    A.甲省政府规定,凡外省生产的汽车,必须经过本省交管部门的技术安全认证,领取省内销售许可证以后,方可在本省市场销售
    B.乙省政府决定,在进出本省的交通要道设置关卡,阻止本省生产的猪肉运往外省
    C.丙省政府规定,省内各机关和事业单位在公务接待等活动时需要消费香烟的,只能选用本省生产的“金丝雀”牌香烟,否则财政不予报销
    D.丁省政府规定,外省生产的化肥和农药在本省销售的,一律按销售额加收15%的环保附加费
    【答案】B
    【考点】《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中均禁止的行为
    【解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规定,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
    《反垄断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实施下列行为,妨碍商品在地区之间的自由流通:
    (一)对外地商品设定歧视性收费项目、实行歧视性收费标准,或者规定歧视性价格;
    (二)对外地商品规定与本地同类商品不同的技术要求、检验标准,或者对外地商品采取重复检验、重复认证等歧视性技术措施,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
    (三)采取专门针对外地商品的行政许可,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
    (四)设置关卡或者采取其他手段,阻碍外地商品进入或者本地商品运出;
    (五)妨碍商品在地区之间自由流通的其他行为。
    选项A错误。甲省政府的规定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没有被明文禁止。
    选项B正确。乙省政府的决定属于地区封锁行为,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第二款和《反垄断法》第三十三条第(四)项中均被明文禁止。
    选项C有争议,丙省政府的规定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第一款中被明文禁止,在《反垄断法》第三十二条中被明文禁止。
    《反垄断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
    选项D错误。丁省政府的规定在《反垄断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中被明文禁止,但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没有被明文禁止。
    28.关于食品添加剂管制,下列哪一说法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2011年卷一单选第28题)
    A.向食品生产者供应新型食品添加剂的,必须持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特别许可证
    B.未获得食品添加剂销售许可的企业,不得销售含有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C.生产含有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必须给产品包装加上载有“食品添加剂”字样的标签
    D.销售含有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必须在销售场所设置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的专柜
    【答案】C
    【考点】《食品安全法》
    【解析】选项A错误。《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申请利用新的食品原料从事食品生产或者从事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生产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组织对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评估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依法决定准予许可并予以公布;对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决定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选项B错误。《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实行许可制度。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条件、程序,按照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执行。对于销售环节并未实行许可制度。
    选项C正确。《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和包装。标签、说明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六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的事项,以及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使用方法,并在标签上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
    选项D错误。《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应当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明确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发现食品经营者有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法律只要求持有许可证,并没有要求必须设立专柜销售。
    29.关于《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适用范围,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卷一单选第29题)
    A.信托投资公司适用本法
    B.金融租赁公司不适用本法
    C.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适用本法
    D.财务公司不适用本法
    【答案】A
    【考点】《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适用范围
    【解析】《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的规定。因此,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均适用《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规定。
    30.关于扣缴义务人,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1年卷一单选第30题)
    A.是依法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B.应当按时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其他有关资料
    C.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延期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其他有关资料
    D.应当直接到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其他有关资料
    【答案】D
    【考点】扣缴义务人
    【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选项B说法正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选项C说法正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选项D说法错误。《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
    31.某化肥厂以其污水处理设施“效率低、费用高”为由,予以停运拆除。在下列哪一情况下,该厂构成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行为?()(2011年卷一单选第31题)
    A.未在事前获得权威性技术论证
    B.未采用替代性的污水处理措施
    C.未征得当地环保局的同意
    D.未征得附近村民的同意
    【答案】C
    【考点】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行为
    【解析】《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防治污染的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确有必要拆除或者闲置的,必须征得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2010年)
    24.根据《产品质量法》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一单选第24题)
    A.《产品质量法》对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缺陷责任均实行严格责任
    B.《产品质量法》对生产者产品缺陷实行严格责任,对销售者实行过错责任
    C.产品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从产品售出之日起计算
    D.产品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缺陷产品生产日期满十年后丧失
    「答案」B
    「考点」产品责任的规则原则、诉讼时效与请求权
    「解析」
    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我国《产品质量法》对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缺陷责任分别作了不同的规定,对生产者实行严格责任,对销售者实行过错责任。
    选项C、D错误。《产品质量法》第45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25.某企业明知其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仍予以销售,造成消费者损害。关于该企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0年卷一单选第25题)
    A.除按消费者请求赔偿实际损失外,并按消费者要求支付所购食品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B.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的,优先支付罚款、罚金
    C.可能被采取的强制措施种类有责令改正、警告、停产停业、没收、罚款、吊销许可证
    D.如该企业被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答案」B
    「考点」食品安全法律责任
    「解析」
    选项A说法正确。《食品安全法》第96条第2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选项B说法错误。《食品安全法》第97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选项C说法正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0条规定,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一)生产、销售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选项D说法正确。《食品安全法》第92条第1款规定,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6.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职责范围?()(2010年卷一单选第26题)
    A.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
    B.受理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申请或者资本变更申请时,审查其股东的资金来源、财务状况、诚信状况等
    C.审查批准或者备案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范围内的业务品种
    D.接收商业银行交存的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金
    「答案」D
    「考点」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职责范围
    「解析」选项A、B、C分别对应《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16、17、18条,均属于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职责范围。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16条规定,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17条规定,申请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银行业金融机构变更持有资本总额或者股份总额达到规定比例以上的股东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股东的资金来源、财务状况、资本补充能力和诚信状况进行审查。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18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范围内的业务品种,应当按照规定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或者备案。需要审查批准或者备案的业务品种,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作出规定并公布。
    选项D不属于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职责范围。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第22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可以运用下列货币政策工具:(一)要求金融机构按照规定的比例交存存款准备金;……。
    27.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2010年卷一单选第27题)
    A.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与多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后订立的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合同的履行
    B.非全日制用工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C.非全日制用工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D.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答案」C
    「考点」非全日制用工
    「解析」
    选项A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法》第69条第2款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选项B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法》第70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选项C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
    选项D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法》第72条第2款,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28.根据《环境保护法》规定,关于污染物排放标准,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0年卷一单选第28题)
    A.省级地方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和未作规定的项目,都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B.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在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时,可以因地制宜,严于或宽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C.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D.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答案」B
    「考点」污染物排放标准
    「解析」
    《环境保护法》第10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9年)
    24.对于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机构定位和工作职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是承担反垄断执法职责的法定机构
    B.应当履行协调反垄断行政执法工作的职责
    C.可以授权国务院相关部门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
    D.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相应机构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机构定位和工作职责。
    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反垄断法》第9条规定,国务院设立反垄断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反垄断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研究拟订有关竞争政策;(二)组织调查、评估市场总体竞争状况,发布评估报告;(三)制定、发布反垄断指南;(四)协调反垄断行政执法工作;(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组成和工作规则由国务院规定。从这些职责分析可知,反垄断委员会的定位应该属于调研智囊型宏观协调机构而非直接执法机构。
    选项C、D错误。本身不是承担反垄断执法职责的法定机构,也不可能授权其他机构执法。《反垄断法》第10条第2款规定,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相应的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负责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
    25.郭某与10岁的儿子到饭馆用餐,入厕时将手提包留在座位上嘱儿子看管,回来后发现手提包丢失。郭某要求饭馆赔偿被拒绝,遂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消费者安全保障权,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饭馆应保障顾客在接受服务时的财产安全,并承担顾客随身物品遗失的风险
    B.饭馆应保证其提供的饮食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但并不承担对顾客随身物品的保管义务,也不承担顾客随身物品遗失的风险
    C.饭馆应对顾客妥善保管随身物品作出明显提示,否则应当对顾客的物品丢失承担赔偿责任
    D.饭馆应确保其服务环境绝对安全,应当对顾客在饭馆内遭受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核消费者的安全保障权和经营者保证商品和服务安全的义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据此可知,经营者仅对自己为消费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负有安保义务。本案中,饭馆为郭某提供的是饮食服务,而非保管财物的服务,因此,饭店仅就对自己为郭某提供的食品负有保障其人身安全的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据此而可知,饭店应对消费者在自己经营范围内遭受的人身伤害负担安保义务。本题中,消费者郭某是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的财产损失,而非人身伤害。对此饭馆不承担安保义务。
    另外,根据上述规定可知,饭馆没有为消费者负担保管财物的法定责任,除非双方事先有保管协议。本题中,郭某进餐之前并没有将其财物交给饭馆保管,两者之间没有达成保管协议,因此,饭馆不对郭某丢失的财物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ACD项说法错误。
    26.关于增值税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增值税的税基是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增值额
    B.增值税起征点的范围只限于个人
    C.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的,免征增值税
    D.进口图书、报纸、杂志的,免征增值税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
    选项A正确。增值税税基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增值额。
    选项B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37条第1款规定,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选项C正确。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2)避孕药品和用具;(3)古旧图书;(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6)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的设备;(7)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8)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选项D错误。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范围。
    27.关于企业所得税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在我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B.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C.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二者的适用税率完全不同
    D.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都有权享受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法。
    选项A正确。《企业所得税法》第1条第1款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选项B正确。《企业所得税法》第1条第2款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
    选项C错误。《企业所得税法》第4条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适用税率为20%.据此可知,非居民企业中“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才适用20%的税率,除上述情况外是适用25%税率的。因此,二者的适用税率不是完全不同。
    选项D正确。《企业所得税法》第22条规定,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本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第26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国债利息收入;(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据此可知,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都有权享受。
    28.关于承包经营集体土地可以从事的生产活动,下列哪一选项符合《土地管理法》规定?()
    A.种植业、林业
    B.种植业、林业、畜牧业
    C.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
    D.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产品加工业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土地管理法。
    《土地管理法》第15条规定,国有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2008年)
    19.我国《企业所得税法》不适用于下列哪一种企业?
    A.内资企业
    B.外国企业
    C.合伙企业
    D.外商投资企业
    答案:C
    解析:《企业所得税法》第1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所以本题应选C.
    20.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哪一项支出可以加计扣除?
    A.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开发费用
    B.为安置残疾人员所购置的专门设施
    C.赞助支出
    D.职工教育经费
    答案:A
    解析:《企业所得税法》第30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二)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所以本题应选A.
    21.李某是个人独资企业的业主。该企业因资金周转困难,到期不能缴纳税款。经申请,税务局批准其延期三个月缴纳。在此期间,税务局得知李某申请出国探亲,办理了签证并预定了机票。对此,税务局应采取下列哪一种处理方式?
    A.责令李某在出境前提供担保
    B.李某是在延期期间出境,无须采取任何措施
    C.告知李某:欠税人在延期期间一律不得出境
    D.直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答案:A
    解析:《纳税担保试行办法》第3条第(二)款规定,欠缴税款、滞纳金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适用纳税担保。因此本题中A是正确的。
    22.某省银行业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某城市商业银行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行有巨额非法票据承兑,可能引发系统性银行业风险。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规定,应当立即向下列何人报告?
    A.该省人民政府主管金融工作的负责人
    B.国务院主管金融工作的负责人
    C.中国人民银行负责人
    D.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
    答案:D
    解析:《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28条第2款规定:“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发现可能引发系统性银行业风险、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的,应当立即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报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认为需要向国务院报告的,应当立即向国务院报告,并告知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财政部门等有关部门。”所以本题应选D.
    23.关于商业银行贷款法律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
    B.商业银行可以根据贷款数额以及贷款期限,自行确定贷款利率
    C.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守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的规定
    D.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
    答案:B
    解析:《商业银行法》第35条第2款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所以A是正确的。该法第38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贷款利率。”所以B是错误的。该法第39条第(一)项的规定,商业银行贷款,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所以C是正确的。该法第35条第1款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所以D是正确的。因此本题应选B.
    24.某美容店向王某推荐一种“雅兰牌”护肤产品。王某对该品牌产品如此便宜表示疑惑,店家解释为店庆优惠。王某买回使用后,面部出现红肿、瘙痒,苦不堪言。质检部门认定系假冒劣质产品。王某遂向美容店索赔。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美容店不知道该产品为假名牌,不应承担责任
    B.美容店不是假名牌的生产者,不应承担责任
    C.王某对该产品有怀疑仍接受了服务,应承担部分责任
    D.美容店违反了保证商品和服务安全的义务,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答案:D
    解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D项为正确答案,ABC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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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2:1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