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房屋出租登记手续要提交的材料 |
释义 | 热门城市: 广州律师 ? ? 福州律师? ?? 贵阳律师? ?? 济南律师 ? ? 长春律师? ?? 兰州律师 ? ? 郑州律师 ? ? 南京律师? ?? 长沙律师????? 租房应该是很多人的一生中会经历的一个阶段。租房子必然要遵循一定的规则和制度,无论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都要办理相应的手续,那么,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包括哪些内容呢?下面法律咨询网小编就来和大家一起探讨一下吧! 一、法律规定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什么出租房屋要办理备案登记呢?主要是为了保护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在我国,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无论是签订、终止还是变更租赁合同,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各地对房屋租赁登记制度规定不同,以北京市为例,出租人应当自与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基层管理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 二、办理房屋出租手续需要填报的内容 1. 出租人、承租人姓名或者名称、证件种类和号码、住所地,实际居住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户籍地; 2. 出租房屋的基本情况、租金和租期; 3. 房屋权属证书或者房屋来源证明; 4. 本市规定的其他内容。 房屋租赁合同变更或者终止的,出租人应当自合同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5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基层管理服务站办理登记变更、注销手续。 此外,出租人应当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地方个税。个人出租房屋的,可享受优惠税率,各地优惠幅度不同,须自行加以关注。 三、租房过程 1、租房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2、房主查看房客身份证,(可向公安局确认身份证).并索取复印件做为合同附件; 3、房客查看房主产权证明(可向当地产交易所进行确认),房主身份证(可向公安局确认身份证.)及两证的统一(即产权证的产权人与身份证相同).并索取复印件做为合同附件; 4、合同签字(房主方)与产权证的产权人相同.如不相同需有产权人的代理委托书; 5、办理合租合同时,需有房主方的同意出租证明; 6、如果房主要求支付定金,也需要请查看以上证件,一般定金不要超过月租金的50%。 四、办理房产租赁登记备案 为便于管理及对当事人权益的保护,我国目前对房屋租赁合同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根据《上海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的15天内,租赁当事人持租赁合同及有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但上海国营农场范围内房屋,租赁合同由市房地局在农场系统设置的房地产交易登记受理处(下称农场系统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 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时,要提交下列材料: 1、房地产权证或者其他权属证明;若向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的,还应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2、出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如果属共有房屋出租的,还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委托出租的,应提交委托合同;代理出租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证明; 3、承租人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url]手续时应提交自己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无论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在提交的个人身份证明中,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应当提交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香港、澳门的个人,应当提交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个人,应当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境外企业、其他组织,应当提交经公证或者认证的登记注册证明。 看到这里,相信大家对如何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都有了一定的了解了吧。另外,各地区不同,有一些规定可能会不一样,大家在办理房屋登记手续时,可以先向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咨询。了解到具体的要求之后,才能更加快速的办好房屋出租登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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