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媒体可以曝光别人的隐私吗 |
释义 | 一、媒体可以曝光别人的隐私吗(《民法通则》于2020.12.31失效) 媒体不可以随意曝光别人的隐私,如果随意曝光的话会涉及侵权行为。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及将它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之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之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隐私是自然人的个人事务,个人信息和个人领域。个人事务,是相对于公共事务、群体事务、单位事务而言,是以具体的、有形的形式表现于外界的隐私,且以特定个人为活动的主体,如朋友往来、夫妻生活、婚外性行为等。 二、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通则》 第一百条?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第一百零一条?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一百四十条 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以书面、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 第一百四十一条 盗用、假冒他人姓名、名称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侵犯姓名权、名称权的行为。 三、最新资讯(《民法典》于2021.1.1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一百一十一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通过小编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对于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是不对的,但是媒体曝光是属于舆论监督,并不是侵犯隐私的行为,希望大家可以明白。以上这些法律咨询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相关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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