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从全国各地法院的司法实践看,交通肇事罪判处实刑的比例并不很高。但究竟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情况如何,笔者未能掌握真实的数据。故仅希望从笔者所在的扬中法院入手,通过对该院近几年的数据情况分析,管窥交通肇事罪缓刑适用的现状。 以扬中法院为例,从2004年1月1日至笔者截稿时的统计数据看2008年4月15日,该院近五年的统计数据呈现如下特点: 1、交通肇事案件数量呈线性递增趋势,占所有刑事案件的收案比例也逐年提升。交通肇事案件已成为继盗窃、抢劫、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之后的第六大多发性犯罪。 2、从交通肇事案发后肇事者的表现看,绝大多数被告人存在主动报案、投案或委托他人报案等自首情节,自首率到达50%以上。 3、交通肇事案件判处实刑的较少。绝大多数被告人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且这类被告人有80%左右都适用了缓刑。五年来,交通肇事罪最高刑为7年。 4、从缓刑适用的效果看,适用缓刑的案件,有87.5%的被告人都能足额赔付被害人及其家属的经济损失,被告人被判处缓刑的案件,未有一起案件上诉、抗诉,也未出现缠诉、上访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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