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连带债务是指什么 |
释义 | 连带债务是指什么 连带债务,就是指债务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因全体债务人之间存在有连带关系,各债务人都负有全部偿付的义务,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的完全偿付,对全体债务人生效,因而导致全部债的关系消灭的债务。或者可以简单的说,数人负同一债务,对于债权人各负全部给付义务者,为连带债务。 连带债务的种类有哪些? (一)基于法律规定产生连带债务 在我国,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发生的连带债务有以下几种: 1、代理关系中的连带责任 代理关系中的连带责任,是指代理关系的三方当事人中,由于法定事项的出现,某两方当事人共同向另一方当事人承担连带责任。 在《民法通则》以及有关的司法解释中规定了以下几种代理中的连带债务:甲、委托书授权不明时产生的连带责任。乙、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产生的连带责任。丙、无权代理产生的连带责任。丁、代理关系中因违法行为产生的连带责任。 2、共同侵权行为人的连带责任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1168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民法典》生效以前,《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共同侵权行为人的连带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是共同侵权的成立。共同侵权行为人的连带责任必须首先具备共同侵权的成立要件。其中,一方面共同侵权行为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另一方面,各行为人主观上需有共同的过错,这是共同侵权的成立要件,而共同侵权是共同侵权行为人连带债务成立的必要前提。因此,没有行为人主观共同过错就没有没有共同侵权的成立,也就没有共同侵权行为人连带债务的成立。 3、个人合伙债务 《民法通则》第35条第?2款规定:“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意味着每一个合伙人对合伙组织对外所负的债务均负连带责任,都有义务全部履行。 4、合伙型联营 企业之间,企业和事业单位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成立一个不具有法人资格合伙型联合经营组织,进行共同经营。这种合伙型联营同个人合伙一样,进行联合经营的法人组织对联合经营的债务负连带责任。 5、保证中的连带责任 保证的方式有两种: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连带保证是债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间届满时,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又可以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二)基于当事人之间的法律行为产生连带债务 连带债务发生的第二种原因是当事人之间的法律行为。 连带债务即可由双方法律行为设定,又可由单方法律行为引起。但无论怎样方式设立,均需当事人对此加以明确约定或由全体债务人明示。默示不能成立连带债务。因连带债务对债务人关系甚大,所以,债务人中只要有不负连带债务的,则全部债务不能成立连带债务。 以上就是法律咨询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连带债务简单来说就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都对这种债务具有相应的需要履行的情况,当然有些特殊的债权债务关系应当除外进行计算。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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