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债务与法人的关系是什么 |
释义 | 公司债务与法人的关系是什么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民法通则》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法律上有自然人和法人之分,公司是法人的一种,公司的债务就是法人的债务,公司虽然由所有者即股东投资设立,但是股东在把资产投资到公司以后,这些资产就归到公司名下作为公司自身资产了,公司以自身资产对外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所有者不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就是说,债权人可以跟公司催讨债务要求偿还,但是不能要求股东偿还债务(股东存在恶意行为除外) 法律规定 我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五条规定了法人应当承担责任的六种情况: (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公司债务法人代表是需要承担,但具体的承担比例跟方式是怎么样,会结合公司实际的情况来进一步的了解跟确定。公司债务与法人的关系或是不清楚法人是否要承担债务,最好能够多问问律师具体的情况,法律咨询网上有许多专业人才帮助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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