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办法追回的借款有哪些 |
释义 | 有哪些没有办法追回的借款 民间借贷多发生在亲戚朋友之间,出于信任往往以口头协议的形式建立借款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借款人对借款事实予以否认,诉到法院后,出借人会因无法举证而败诉。 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证据;无书面证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证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赌博、走私、诈骗、买卖毒品或贩卖枪支等非法活动而仍借款的,则属于违法借贷,这种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出借人不但将来要不回借款,而且还可能被予以民事或行政制裁,甚至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借款必须出于自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第10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 如何防止民间借贷纠纷 (一)不管关系多么密切的朋友、还是亲戚朋友,借款时必须出具借条,写明双方的真实姓名,借款数额及具体的还款期限。最好能找个与双方没有利害关系(亲戚)关系的人作为证人,在借条上签字见证。这样在发生纠纷后,出借方就可依据借条通过诉讼途径索要。 (二)借条一般要借款人亲笔书写并签字,并盖上手印;如果借款人因无法书写等原因不能亲笔签名的,一定要盖上手印,并找他人见证并以见证人身份签字或者盖章加手印,也可以让借款人在盖章的同时对双方的谈话内容进行录音,用以补充佐证,这样才能万无一失。 (三)借款到期后,出借人一定要在两年内及时催要,且以后每次催要的时间间隔不能超过两年。在催要时尽量出具书面的催款资料,并让借款人在资料上签字确认,或者采用录音的方式保留催要的证据,数额较大时也可选择公证方式保留证据,这样享有的债权才不会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 (四)在借款时向他人出具了借条的情况下,还款时一定要及时收回借条,或者让出借人当面销毁借条;不能立即收回、销毁的,必须让出借人出具收条,写明还款情况,作为自己已经偿还借款的证据,以防止日后出具人以借条(借据)为依据重复索要。分次偿还等情况下无法收回、销毁的,应当在借条上注明还款数额、日期等,或者让出借人出具当期还款的收据,这样才能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 此外,借贷双方还要注意,如果双方约定的利息都比较高,而且出借人往往是为了获取比银行存款更高的利息将钱借给他人。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民间借款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对于约定的利率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高出部分是无效的,将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对于那些想要靠所谓的“高利贷”而获利的人来讲,应当谨慎为之。 有哪些没有办法追回的借款?借款没有办法追回来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进行追回,通过法律手段是会比较慢一点,却有机会将借款给追回来。对追回的借款办法的具体运用方式,需要的时候可以来法律咨询网找律师咨询解决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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