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为什么要成立债权人委员会 |
释义 | 为什么要成立债权人委员会 设立债权人委员会的目的在于通过债权人的共同意思表示,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八条债权人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1、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 2、监督破产财产分配; 3、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4、债权人会议委托的其他职权。 债权人委员会执行职务时,有权要求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对其职权范围内的事务作出说明或者提供有关文件。 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拒绝接受监督的,债权人委员会有权就监督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决定;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作出决定。 由此可见,债权人委员会是自身利益的最好维护者,但是,如有债权人委员会成员的选任和撤换出现违法或损害债权人利益、职工利益的情形,人民法院有权不予认可。所以大家需要有清楚的了解,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咨询网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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