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赔偿案件处理的法定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
释义 | 行政赔偿案件处理的法定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一审审限】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一审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是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二审审限】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相关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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