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朋友关系,怀疑执法公正怎么办 |
释义 | 如果有亲属朋友关系,执法人员理当回避,如果仅仅是自己单方面的怀疑为了执法公正可以要求调换执法人员办理,权利只有在阳光下才不会滋生腐败,任何时候都要保持廉洁奉公的执法情怀才是人民群众的好公仆。以下是有关行政处罚法的相关法律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朋友关系,怀疑执法公正怎么办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 除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第三十七条 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综上就是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如果存在亲密关系的相关法律内容,如果有更多详细的法律咨询,欢迎到法律咨询网寻求专业律师的一对一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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