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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当得利法律效力是什么
释义
    不当得利法律效力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的依据的情况下,一方取得不当利益,而使他方受有损失的事实。对于不当得利的性质一直存在争议,但无论其属于事件还是行为,作为债的发生原因之一,发生不当得利引起债的关系形成后,必然产生相对应的法律后果。不当得利之债的法律后果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发生不当得利之债后,不当得利人为债务人,负有返还基于不当得利获取的利益的义务,遭受损失的人为债权人,享有不当得利返还以及损害赔偿的请求权;
    (二)不当得利之债的客体是返还所受利益的给付,在给付方式上,因利益形态不同而存在差别;
    (三)不当得利的内容,是受益人返还不当利益的义务和受损人请求返还不当得利的权利;
    (四)不当得利之债中,债权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所得的不当利益。当利益不存在时,有权要求返还价金,但是还要考虑当事人的主观心态。
    以上内容是关于“不当得利的法律效力是什么”以及“不当得利有哪些法律效果”的有关不当得利的法律材料,希望这些材料对解决您遇到的法律问题能有一定的帮助。当不当得利一旦形成后,将在受益人和受损人之间就会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即不当得利之债。而不当得利之债的内容就是受益人返还不当利益的义务与受损人请求返还不当利益的权利。所以,不当得利的基本效力为受损人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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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21:2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