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人死亡债权人能否要求保证人承担还款责任 |
释义 | 借款人死亡债权人能否要求保证人承担还款责任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民法通则》、《合同法》、《继承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一般情况下,一方当事人的死亡可导致合同的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即当自然人死亡后,其无法享有民事权利,无法履行民事义务。 具体到合同中,因死者无法继续履行合同,那么合同自然终止。《合同法》中的个别条款也有规定,如第四百一十一条“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终止”。合同终止后产生直接和间接的法律后果,直接的法律后果是合同当事人无法或无需再履行,间接的法律后果是引起了其他法律关系的产生。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为保护自己的权益,可选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规定向继承人或担保人主张权利。 法律依据:债务人死亡并不导致债的灭失 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债务人死亡并不导致债的灭失,债务人的继承人应在其继承的财产范围内清偿债务。 我们常说“父债子偿”,这是有一定的法律依据。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理所当然地认为债务应该随着债务人的死亡而消灭,遇到要债的人时总是出言不逊地说:“你找死人要去”。这属于强词夺理,债权人可以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如果您有法律问题,法律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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