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市工商局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
释义 | 范文: 股权转让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年月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共同签署。 出让方:身份证号:;受让方:身份证号:; 有限公司(以下称标的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出让方出资万 元人民币,占%.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本协议各方友好协商,达成条款如下: 第一条(股权转让标的和转让价格) 一、出让方将所持有标的公司%股权作价万元人民币转让给受让方。二、附属于股权的其他权利随股权的转让而转让。三、受让方应于本协议签定之日起日内,向出让方付清全部股权转让价款。第二条(承诺和保证) 出让方保证本合同第一条转让给受让方的股权为出让方合法拥有,出让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出让方保证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或其他担保权,不受任何第三人的追索。 第三条(违约责任) 如有违约发生,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四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的羁束并适用其解释。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两者选一)。 第五条(其他) 一、本协议一式3份,协议双方各执1份,标的公司执1份,以备办理有关手续时使用。 二、本协议各方签字后生效。 出让方(签字、盖章)受让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特别提示: 1.本协议书仅为参考格式,申请人可根据需要依法对协议书的内容作适当调整。 2.申请人在使用本参考格式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3.文书中需填写的内容应在电脑上填写完毕后再打印出来,除签名外不得手填。 相关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会的或者股东会议未能由体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转让股权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的答复意见,其他股东未答复的,须提交转让股东的说明。 5、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或发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或发起人加盖公章);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7、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无须提交第3、4项材料。公司变更股东,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格式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 协议给给双方留下了法律的依据,更是保障双方利益的有力条件。签署协议是维护自己权益的体现,了解相关协议的格式、写法能够更加清晰明了的知晓自己的相关权益。如果您还有相关问题,法律咨询网在线律师为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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