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解除后可否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
释义 | 合同解除后可否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解除后,当事人主张违约金条款继续有效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处理。”而《合同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合同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相关法律知识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六十七条 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例失效。 《民法典》生效前的法律规定: 《合同法》 第九十七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九十八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对方的确是存在违约情况的话,那么对于这个违约的责任,自己是可以进行要求对方承担的,特别是合同违约的一些钱,到时候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相关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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