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
释义 | 一、协议离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配偶。 2、要求“双方自愿”即配偶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且这种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自愿。 3、必须具备“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的法定要件。” 二、关于协议离婚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离婚协议怎么写? 男方净身出户离婚协议书 男方:×××,男,汉族,××××出生,身份证号×××××××××××××,住×××。 女方:×××,女,汉族,××××出生,身份证号×××××××××××××,住×××。 男方与女方于×年认识,于×年×月在××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于×日生育一女儿,名×××。现因男女双方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经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2、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3、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4、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的债务,均为男方承担。 5、协议生效时间。 本协议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6、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男方:××× 女方:××× ×年×月×日 总而言之,协议离婚是夫妻两个人的事情,在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对财产分割有较大分歧的情况下,是无法协议离婚的,如果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想单方面解除夫妻关系只能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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