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己立案公安可以撤案吗 |
释义 | 刑事己立案公安可以撤案吗 符合条件的可以撤案。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自诉刑事案件,我国刑诉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但如果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则不适用调解。 而对于公诉案件,撤案的决定权在检察机关手上,受害人可以就刑事附带民事部分接受调解。 刑事己立案的话公安如果认为它是可以撤案的,就会做出撤案的规定,但是撤案是有严苛的条件跟具体的要求的。对于刑事己立案公安撤案的具体内容或是具体撤案的相关规定不清楚来进行解决,法律咨询网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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