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权利义务的约定概括承受是什么 |
释义 | 在生活中,有很多债务关系的产生,产生之后,又会有很多权利义务的转移,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债的转移中的概括承受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到大家。 合同权利义务的约定概括承受是什么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一、概念 合同权利义务的约定概括承受(《合同法》第88条),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将自己的合同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第三人。 二、要件 1、须有合法有效的双务合同存在。 2、合同当事人一方与第三人达成合同承受的协议。 3、经合同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因为转移的有债务)。 注意:其中债权转让与债务承担分别适用《合同法》关于债权让与与债务承担的规定。债权让与未通知债务人的,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承担未经债权人同意的,债务承担对债权人不发生效力。 三、效力 约定概括承受的效力: 1、第三人(承受人)取得让与人所享有的合同权利及所负担的合同义务。 2、让与人退出合同关系。 3、从权利、从债务随同转移,但专属于让与人的除外。 总而言之,合同权利义务的转移,都要经过合同相对方的同意,否则就无法发生转移的法律效果。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法律咨询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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