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条起诉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
释义 | 欠条起诉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包括:时效、诉讼管辖、起诉条件、起诉证据等 一、关于欠条诉讼时效的规定: 我国《民法总则》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重新计算。”《民法通则》第140条有这样的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二、关于欠条诉讼管辖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23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关于欠条起诉条件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99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四、关于欠条起诉证据的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以上就是法律咨询网小编为你介绍的“欠条起诉的法律规定有哪些”的法律知识。遇到此类问题,请你认真阅读以上内容。那么希望以上法律咨询网小编为你提供的答案能够解决你的问题。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法律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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