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条中怎么确认法院管辖地 |
释义 | 欠条中怎么确认法院管辖地 合同案件的管辖法院是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所谓合同履行地,有约定的依照约定,没有约定的,给付货币的,在接收货币的一方,就是说你所在地是履行地。你可以在你所在的法院起诉,也可以在被告所在地,即被告的户籍所在地起诉。 原告住所地管辖的情形 《民诉法》第22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因此,这是在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很重要的一点,需要原告清楚关于法院管辖地的法律规定,才能更好的确认法院管辖进行相关的诉讼。这对于我们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有很重要的帮助,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咨询网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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