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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到哪里做医疗过错鉴定
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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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医院在在医疗时出现医疗事故纠纷的时候,作为一个普通人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以确定自己能否向医院请求其赔偿损失。让医院自己来鉴定我们自己肯定不放心,我们应该到哪里进行医疗过错鉴定呢?今天法律咨询网小编就带大家来了解这个问题。
    1、第一级医疗事故鉴定处
    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也就是说,如果发生医疗纠纷的地点如果是一个市辖区的,那么就是在该区的医学会负责医疗事故鉴定工作;如果发生医疗事故的地点是不设区的市,或者县的,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应当就是当地的市、县的卫生局的医学会。
    2、第二级医疗事故鉴定处
    如果对初次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的,往往都在鉴定文书的最后一页,规定当事人可以在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由省级医学会负责再次组织鉴定工作。这就是第二级医疗事故鉴定。
    省级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与市县级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相同,鉴定机构往往设定在各地省会、直辖市卫生局、或者医学会,出具的医疗事故鉴定被告为:xx省(自治区)医疗事故鉴定书。
    3、第三级医疗事故鉴定处
    在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中,还规定了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这也就是我国的第三级医疗事故鉴定了!不过,与前两级医疗事故鉴定程序不同,中华医学会接受的医疗事故鉴定又了两个条件:
    ①是不服市县级医疗事故鉴定和省级医疗事故鉴定的鉴定结论,也就是说前两级的医疗事故鉴定都已经做过!中华医学会是不可以直接作为第一、第二鉴定级,直接接受医疗事故鉴定的;
    ②中华医学会接受的鉴定案件,只能够是病历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纠纷案件。符合“重大、复杂、疑难”的标准并不容易,因此,中华医学会受理的医疗事故鉴定的案件的数量是极少的。
    在知道了到哪里进行医疗过错鉴定之后,我想大家心里就有谱了,知道自己该去哪一级机构申请鉴定,以及应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即时挽回自己的损失。由于医疗侵权损害赔偿案件的复杂性,大家最好去找法律专业人士咨询后再做决定。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三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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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0 1:3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