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能相互和解吗 |
释义 | 刑事案能相互和解吗 可以的,轻伤或重伤的故意伤害的刑事案件,在民事方面当事人都可以和解,和解后打人的人可以取保候审出来,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可以作相对不起诉,案件移到法院也可以判处缓刑。 第二百七十七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七十八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通常情况下,刑事案件是不可以进行和解的,因为已经构成了刑事犯罪,这个时候应该由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不是个人向人民法院进行诉讼,所以是不可以进行和解的没有这个权利。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相关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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