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的设立和登记怎样办理 |
释义 |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设立分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 1、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名称必须冠以公司名称全称; 2、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3、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分公司不得与公司在同一经营场所经营。 二、设立登记程序: 1、进行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2、填写登记注册书; 3、提交登记文件、证件,受理后按约定日期领取营业执照。 三、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表格); 2、指定(委托)书(表格); 3、股东会决议; 4、加盖公司印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5、加盖登记机关印章的公司执照复印件; 6、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