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第项的规定,我受本案被告人 之委托,并由律师事务所指派,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出庭为他辩护。 接受委托之后,辩护人经过阅卷、会见被告人和进行了必要的调查,今天又出席了庭审调查,对本案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减轻或免除刑事责任的材料或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法律赋予辩护人职责,我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供合议庭在合议时参考: 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之规定,应宣告被告人。以上辩护意见,提请合议庭在合议时予以考虑。 _______律师事务所 _______律师 年月日 以上就是法律咨询网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辩护词”的相关法律知识的讲解,大家可以仔细阅读本文,并结合自己的实际,做出明智的决定与处理,小编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联系我们法律咨询网平台的专业律师,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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