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销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
释义 |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不了解购销合同违约金到底有没有上限,因为现代人们法律知识的薄弱,双方当事人也因此产生许多不必要的纠纷,不仅牵扯大量的精力,还浪费了大量宝贵的时间,为了更好地让大家了解并会运用购销合同违约金上限的知识,法律咨询网小编今天就为大家讲解一下相关知识。 一、什么是购销合同? 购销合同是买卖合同的变化形式,它同买卖合同的要求基本上是一致的。主要是指供方(卖方)同需方(买方)根据协商一致的意见,由供方将一产品交付给需方,需方接受产品并按规定支付价款的协议。一般购销合同里都会有双方违约条款的设置。 二、什么是合同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 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 三、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 《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 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四、违约金超过上限的如何处置? 《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 少。 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 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 法律规定预定违约金,除了给当事人施加心理压力外,也避免了违约后损失计算的麻烦和当事人证明损失大小的麻烦,使当事人能迅速确定自己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 因此,当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违约金额、或者当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时,则需承担证明损失大小的责任。 希望上面的解答能让您对购销合同违约金及购销合同违约金上限多一点了解,平时生活中也要多学习一些法律知识,书到用时方恨少,别因为自己对法律的一无所知,给自己和对方造成经济,人身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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