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
释义 |
热门城市:萨尔图区律师 集贤县律师 兴山区律师 龙凤区律师 友谊县律师 萝北县律师 让胡路区律师 宝清县律师 绥滨县律师 对于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这一问题,大多数人心里都没底。那么劳动法中关于这类补偿金是如何规定的呢,补偿金额又是多大呢?这些问题法律咨询网小编都将在下文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详细请阅读下文。 一、合同到期不续签补偿的相关内容 1、不续签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在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30日通知单位。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终止。之后办理工作交接,结算工资,即可领取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2、劳动合同如何视为继续履行 劳动合同期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继续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 3、失业保障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劳动者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直接办理失业登记手续,领取失业保障金。 4、是否续签的通知时间 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到期不续签的通知时间,而用人单位通知有延迟,那么用人单位视为违约,应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代通金),一般是一个月工资。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那用人单位可以不提前通知,因为法律并没有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前双方必须提前通知。 5、降薪续约的补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不续约或者要降薪续约而劳动者不续约,同样需要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二、相关法条——《劳动合同法》 1、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由以上内容我们知道了,对于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这一问题的答案,即在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薪资的经济补偿金。而各省市的具体实施情况或有不同,这以相关部门所发规定为准。除此之外,劳动合同中关于赔偿金的特别条例也会作为赔偿金具体支付情况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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