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生效的条件不包括备案吗 |
释义 |
一、合同生效的条件不包括备案吗? 合同生效的条件不包括备案,除法律规定的需要备案的合同除外,一般合同生效的条件是: (l)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的内容必须确定或可能 二、需要备案的合同有哪些? (一)房屋买卖、租赁及其居间、委托合同; (二)物业管理、住宅装修装饰合同; (三)旅游合同; (四)供用电、水、热、气合同; (五)有线电视、邮政、电信合同; (六)消费贷款、人身财产保险合同; (七)旅客运输合同; (八)汽车销售、保养、维修合同; 经营者采用示范文本合同的,也需要进行备案,同时另行制定补充合同的,如果补充合同是格式条款的,应当一并备案。 三、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三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二十九条: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无效。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条: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为由,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 其实类似于房屋买卖合同或者房屋租赁合同就算政府部门要求必须要备案,但也不代表有正式备案之前就可以无缘无故的毁约。生活中还是有一部分人把签合同这件事情都想得太简单,签合同之前一定要仔细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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