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提存后的通知】标的物提存后,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 【提存的效力】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提存物的受领及受领权消灭】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上述就是法律咨询网小编整理的有关于“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的情形有哪些”这个问题的解释内容,债务人在债权人下落不明;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等四种情形下,可以申请将标的物提存。读者如果有关于债务纠纷的法律问题,可以来法律咨询网进行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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