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间借款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
释义 | 【为您推荐】江宁区律师 原阳县律师 渝中区律师 永济市律师 祁阳县律师 沈丘县律师 六合区律师 借钱的时候,人们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一般要求债务人是写张借条。随着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人们在借贷过程中为了更好的保障双方的权益,选择签订书面的借款合同,那么民间借款合同什么时候生效呢?这关系到对当事人利益保护的问题,接下来,法律咨询网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 一、民间借款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1、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生效时间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1)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2)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3)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4)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5)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2、其他民间借贷合同生效时间 (1)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那么合同中约定的内容才会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这种情形才能按照当事人的预想为自己的利益提供保护。当然,要是日后不幸产生纠纷的话,那合同中约定的内容其实也是有助于纠纷解决的。更多这方面的内容,你可以到我们法律咨询网站进行具体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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