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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诉讼时效和抗辩权,是什么东西?
释义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会与让人有意见不一的时候,矛盾就产生了。很多时候不一定要用武力解决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官仲裁,也不失为一个好的方法。可是提起诉讼是有时间限制的,那下面我们就来看看诉讼时效和抗辩权,是什么东西?
    一、诉讼时效抗辩书
    诉讼时效抗辩是指当事人行使诉讼时效抗辩权的法律行为。即对已进入诉讼阶段,对对方当事人违反有关"诉讼时效"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请求驳回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且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
    诉讼时效抗辩是在答辩状表述的,在答辩状中可以这样写:
    事实:本案被答辩人对此所主张的权利已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
    理由:根据《民法通则》第135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本案中答辩人是在XXXX年XX月XX日为被答辩人出具的该合同,至今已有3年多的时间,即便在此期间答辩人真的未向被答辩人支付合同款,被答辩人对其所主张的权利也未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故该主张现已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另外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的规定,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本案中被答辩人也未举证证明其主张的诉求在此3年期间中断过。所以事实上答辩人与XXXX年XX月XX日左右,就将所欠被辩人劳务费付清后,并不再欠其款,对此被答辩人也拿不出其证据,足以证明中断的事实。据此,被答辩人为其主张未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故该诉求已超诉讼时效。
    二、诉讼时效抗辩权的限制
    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限制。新规定列举了四种债权请求权,当事人对这四种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四种债权请求权分别是:
    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4、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三、诉讼时效抗辩的提出时间
    1、当事人应当在一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
    2、当事人在二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需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该证据必须是新的证据,二是该证据能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何谓新的证据?根据《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是指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以及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3、当事人在再审期间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或者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均不予支持。
    总的来说,诉讼时效是指在时限内发起诉讼具有法律效力,是被人民法院所承认的。而抗辩权是我们在签署合同之后对方违规不按照合同内容进行操作,我们就可以行使抗辩权为自己争取权益。关于诉讼时效和抗辩权,是什么东西,大家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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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2: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