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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借条应该具备哪些内容
释义
    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借条怎样写才符合规范。
    第一, 应当写清楚借款人法定姓名和放款人的法定姓名,即身份证(户口簿)登记名;
    第二, 应当写清楚借款金额的大小写;
    第三, 应当写清楚借款的时间和期限,即借款时日期和还款日期;
    第四,应当写清楚借款时最终要支付的的利息总金额的大小写,也就是借款的月利或年利。
    第五,应当写清楚借款人本金利息偿还的时间和付款的方式;
    第六,应当写清楚逾期还款的违约法律责任和支付违约的罚金或者罚息;
    第七,应当有借款人本人亲手签字盖章或手印。
    第八,借款的期限如果没写,即是不定期。可以随时让借方还钱。如借方不还款,提起诉讼的时效从你主张借方还款日期开始计算时间。借款的利息没写,即无利息。逾期没有归还的利息,还款日期到期或者要求借款方还款的日期做为开始计算的时间。
    双方之间借款如果没有特殊的约定,即视为无利息借款。愈期的惩罚利息不能超过银行的逾期贷款惩罚利息。如借条的利息超出了银行同时间的贷款利息的4倍,利息超出的部分视为无效,不具有法律效益。
    关于惩罚金的问题。逾期借款(即借款人没有按照借条的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惩罚利息利率由现行按照每日万分之二点一,计算收取利息,改为在借款条约写明的借款利率的水平上另外加收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五十;借款人如按照借款时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惩罚利息利率,由现行按照日万分之五,计算收取利息,更改为在借款条约写明的借款利率水平上另外加收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一百。
    对于逾期或者未按照借款时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从逾期或者未按照借款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时的日期起,按照罚息的利率计算收取利息,一直到清偿本息为止。对于不能按时按期支付的利息,按照罚息的利率计算收取复利。
    借条时千万要对书写的内容考虑清楚。一旦书写签章后,只要借条条约的内容没有违法的强制性规定,双方的协议即立生效成立,债务方就应当按协议约定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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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21:5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