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客户欠钱不还怎么起诉 |
释义 | 具体司法程序如下: 一、选择管辖法院 在共同经济合同中,任何一方均不得规定经济诉讼时法院的管辖权。经济诉讼发生时,必须到被告住所地或者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这样,如果双方不在同一地点甚至相距很远,就会增加人力、财力和时间的负担,特别是少数地方的地方保护的存在,导致诉讼的被动性。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被告人的住所或者履行合同的地方的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合同当事人和其他财产权利纠纷,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和人民法院管辖。原告所在地,主体所在地等,但争议所在地,但不得违反本法关于集体管辖权和专属管辖权的规定。 二、申请财产保全 债权人可以在向人民法院提起债务诉讼的同时,按照规定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债务人财产信息,以便于人民法院采取法律规定的扣押、冻结等方式。债务人经济欺诈的,债权人可以在诉讼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防止债务人向债权人转让财产,造成经济损失。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应当对方的请求,可以命令保全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而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其他损害的案件的当事人财产,责令当事人作出某些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某些行为;当事人不申请的,人民法院必要时可以责令采取保护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护措施的,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如果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话申请就会被拒绝。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遇有紧急情况,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决定采取保护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紧急情况不立即申请保全的,对其合法权益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害,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可以向财产保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护措施,被申请人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的住所。申请人应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责令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申请后的48小时内作出裁决。 第一百零二条保全限于与本案有关的请求和财产的范围。 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应当采取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人民法院保存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人。 如果该财产已被密封和冻结,则不得反复进行密封或冻结。 第一百零四条被申请人提供财产纠纷案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五条保全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要全额赔偿被告因为申请保全所有遭受的损失。 第一百零六条人民法院应当当事人的请求,可以责令提前执行下列案件: (一)追讨赡养费、抚恤金和医疗费; (二)恢复劳务报酬; (三)急需时,应当事先实施。 三、申请支付令 为使付款令申请生效,债权人在向法院申请付款令前,应作出下列准备: 首先理顺债权与债务的关系,提出债权和债权文件; 第二,如果没有债务,应向债务人发出书面证明,说明欠款的金额或证券; 第三,核实债务人的姓名、所在地等基本情况,使托付单能够送达债务人。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和证据,明确债权债务关系,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付款令:申请未成立的,驳回。 四、申请破产还债 申请破产清偿债务是债权人在债务人无力偿债、无力清偿债务时采取的最后手段。因为根据破产财产清算令,从一些地方的实施来看,债权人很难保护所有的权益,而未清偿的债务也不再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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