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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换押期限三天如何计算
释义
    一、换押期限三天如何计算
    法律没有规定一定要在三日之内换押,只是司法机关通常要求在三日之内换押。
    二、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换押和羁押期限变更通知制度的通知》
    一、换押和通知范围
    (一)换押范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办案机关应当办理换押手续:
    1、侦查机关侦查终结,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
    2、人民检察院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的,以及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完毕后重新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
    3、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移送人民法院审理的;
    4、审理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建议补充侦查,人民法院决定延期审理的,以及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完毕后提请人民法院恢复审理的;
    5、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提出抗诉以及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提出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的;
    6、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
    7、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进入死刑复核程序,或者死刑复核法院与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属同一法院,案件进入死刑复核程序,以及死刑复核后人民法院裁定不核准死刑发回重新审判的;
    8、案件在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阶段改变办案机关的。
    通过以上介绍我们可以看出,我国出台相关法律对换押范围作了规定。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换押期限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如果大家对于这个问题还有什么疑惑,我们有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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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9:3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