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视居住期间会见律师可以吗 |
释义 | 监视居住期间律师会见可以吗 当事人的律师辩护人可以会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三十三条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有权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监视居住期间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义务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监视居住期间律师会见可以,律师是有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的,并且律师的会见,公安司法机关是不能监听的。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们法律咨询网的律师进行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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