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然人股权转让需要持股人到场吗 |
释义 | 【为您推荐】宝安区律师 平阳县律师 涟水县律师 苍溪县律师 泰和县律师 中宁县律师 于都县律师 股权转让是指股权的持有人将自己的股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他人的行为。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后,双方需要到相关的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那自然人股权转让需要持股人到场吗?法律咨询网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回答这个问题,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自然人股权转让需要持股人到场吗 自己可以到场或者公证委托他人办理也可以。委托人公证委托时,可以将委托事项予以公证。这样受托人可以持公证书代替委托人进行处理事务。 委托公证书是公证机关出具的只证明当事人委托行为和在委托书上签字的有效性的法律文书。公证机关在办理委托公证时,一般不进行实体上的审查,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与义务后果,均由委托人享有或承担。 二、股权转让的手续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其他文件,修改公司章程,修改股东名册,更换出资证明书,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 (一)出示资料 1、股权转让协议(合同)原件 2、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的有效身份证照或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除公司(企业)章程和验资证明外,其他能够证明股权原值的资料原件(不能提供公司(企业)章程和验资证明的出示) 4、受托人有效身份证照原件(委托代办时出示) 5、完税凭证原件(已经解缴税款的出示) 6、结婚证原件(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股权转让双方系夫妻关系的出示) 7、户籍证明、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其他证明资料原件(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股权转让双方系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关系的出示) 8、能够证明赡养、抚养关系的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的原件(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股权转让双方系赡养、抚养关系的出示) 9、中介机构评估核实的净资产评估报告的原件(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房屋、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合计占资产总额比例达50%以上的企业,股权转让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出示) (二)提交资料 1、《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一式三份)(如因国家政策调整的原因而低价转让股权的,请在“正当理由的情形”栏中填写相关政策的文件名称、文号、主要内容等) 2、股权转让协议(合同)复印件 3、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的有效身份证照或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公司(企业)章程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验资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或其他能够证明股权原值的资料复印件 5、转让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上月末的企业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6、受托人有效身份证照复印件(委托代办时提交) 7、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与受托人之间签订的委托协议原件(委托代办时提交) 8、完税凭证复印件(已经解缴税款的提交) 9、股权变更企业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年度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所投资企业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亏损的提交) 10、结婚证复印件(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股权转让双方系夫妻关系的提交) 11、户籍证明、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其他证明资料复印件(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股权转让双方系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 妹关系的提交) 12、能够证明赡养、抚养关系的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的复印件(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但股权转让双方系赡养、抚养关系的提交) 13、中介机构评估核实的净资产评估报告的复印件(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房屋、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合计占资产总额比例达50%以上的企业,股权转让 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提交) 。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提供的自然人股权转让需要持股人到场吗这个问题的相关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个人进行股权转让,需要办理股权变更手续时,不一定要本人到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是委托他人需要将委托书进行公证,当然,最理想的情况就是本人到场亲自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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